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购房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再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材料明确提出申请:
1、申请人在户籍的所在城市购房,申请人务必是所买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或是共有人;
2、申请人早已持续正常交纳了六个月或以上的个人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借款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1、领表资询:贷款申请人在北京市公积金服务网点资询,领取《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也可以通过本市公积金官方网站下载该表格进行填写;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以及需要参加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到个人公积金存缴地管理处办理存缴状况证实;
3、核实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接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发传真、网络查询等方法核查申请人外地存缴公积金状况;
4、设立帐户:贷款申请人和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外地贷款职工存缴银行卡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办理手续与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