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做贷款担保人:有完全民事行为,年纪在18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证件,在贷款申请的所在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的;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谓的贷款担保人就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当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按时归还借款时,担保人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借款人无法承担的借款责任。
做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