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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是什么?

  目前的中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个城市的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的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高架桥方便通行,这些都离不开建筑工人的辛勤努力。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是什么?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团体险,简称为建工意外险,又称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该险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支付的,由于是以团体的形式进行缴费,而且属于冷门的险种,所以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该团体险购买人群的年龄要求在16-65周岁之间,且是身体健康的,有正常工作能力的公民,且工作性质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且于施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哪些单位是必须要购买该团体险的?指的是,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了施工作业,工程监督管理,且也和施工单位建立了相应的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法的相关要求,由其所在的施工企业对该群体购买保险,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险种的期间计算方式是:从建设工程开工当天算起,到验收竣工且验收合格截止时间。实行施工总承包,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工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建筑方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一般保险费是根据施工人数或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三者选一来计算。意外身故保险金:当发生某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身故是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的,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单上详细载明的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且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结。意外伤残保险金:当发生某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使其残疾,且残疾成都符合附本内“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情况的,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付,且赔付要按照附本残疾程度中所对应的比例乘以保险单内详细暂名的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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