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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以什么为给付条件,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这两年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购买定期寿险的市民明显增多,市场上的定期寿险种类也越来越多,市民选购时要注意了解此产品的保险责任保什么,不保什么交多少,额度是多少,是否有投保单告知单的疾病等等,这都是需要考察再购买定期寿险,那么定期寿险以什么为给付条件,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定期寿险以什么为给付条件

  定期寿险是以投保人的死亡或全残为赔偿条件的,当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比例赔付保险金,若是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仍然继续生存的话,那保险合同自然就会终止,而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了,定期寿险的保险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期限,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保护需要,选择相应的定期寿险。很多定期寿险都可以延长保护期的,此类保险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一般来说每年只需要交几百块钱的保费,交到一定的年限,保额就往往会上涨很多。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不过大家也需要注意,如果有一些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保险金的。1、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2、被保险人故意自杀、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用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签订合同后,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4、主动吸食毒品、注射毒品,5、酒后驾驶,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这几种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付保险金,并且直接终止保险合同,所以很多人都觉得保险理赔不靠谱,无非是听说了保险公司拒赔的事件,所以潜意识里觉得是定期寿险是骗人坑钱的,其实保险公司严格审核确实是事实,这也是为了投保人的利益考虑,毕竟支付保险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要想理赔顺利,一定不要违反拒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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