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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双重享受吗?

很多怀孕的女性职工们,准备生育时,都会想到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双重享受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双重享受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另一个,不可以同时享受。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期间的津贴。根据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所以,职工不能既享受产假工资,同时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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