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贷款属于教育助学贷款的范畴。教育助学贷款包括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和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己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就读国内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消费信用贷款。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3.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出国留学贷款只适用于商业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