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的保障性住房储金,由单位及在职职工按相同的比例共同缴存,且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均纳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对职工而言实际是增加了员工的收入。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公积金冲还贷)
(3)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
公积金根据情况的不同,一年可以每月提取一次,或一年四次,中心也会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资金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配租或者配售;员工也可在购房时可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优惠。